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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米脂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5  点击量:4174次  分享至

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精神,为有效缓解我县小学及幼儿园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开发80名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80名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城乡幼儿园60名,城区小学20名(其中音、美学科各5名,信息技术学科10名)。详见下表:

岗位类别

报考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城乡

幼儿园

幼儿园

60

中师

及以上

中师学历: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师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城区

小学

音乐

5

大专

及以上

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美术

5

美术、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学、艺术教育、绘画

信息技术

10

本科

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信息工程

注:师范类专业界定,以学校开设的必修课中是否有教育学和心理学及毕业时学校是否给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为准;非师范类专业取得教师资格证按师范类对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岗位

1.城乡幼儿园岗位

(1)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或幼儿师范学校的幼师、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城区小学岗位

(1)音、美岗位为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毕业生。

(2)信息技术岗位为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不包括中师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须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并投档,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报考人员为米脂户籍且落户时间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米脂县即可)。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中师学历年龄限26周岁以下(198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要求。

四、招聘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米脂县有线电视台、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米脂县人力资源网、米脂县教育网及县城醒目位置发布、张贴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29日上午8:00至7月3日下午18:00止,在米脂县人力资源市场(福乐路工商局一楼)报名。

2.报名提供证件

(1)中师毕业生

凡2009年及以后的榆林市内学校毕业生,需持学籍档案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报名;2009年以前的榆林市内学校毕业生和所有市外学校毕业生,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原就读学校出具毕业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含是否统招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限、学习专业、是否正常毕业、班主任姓名、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名、学籍管理处联系方式等。

(2)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持档案信息卡、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报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是否统招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限、学习专业及是否师范类、是否能正常毕业、班主任姓名、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名、学籍管理处联系方式等),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在校课程成绩单。

(4)其他要求

必须由本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3月内二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采集指纹备查。

3.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资格暂时无法确认的考生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经实地调查核实或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缴费及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逾期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按照报考岗位分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和相应学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所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教育教学方面专业知识。幼儿园工作岗位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70%和30%,其他岗位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30%和70%。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大纲。笔试采用标准化试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4.成绩发布:阅卷结束经核对无误后,对所有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凡被举报对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

(六)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政审

1.体检: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考生自理。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参加政治审查,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及学习情况,特别是对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将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复审时间另行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岗位工作,将纳入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我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聘用人员与县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协议,实行劳务派遣制。首聘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试场及阅卷现场将全程视频监控,确保考试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二)聘用人员从发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试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考生报名名单、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均实行公示制度,并设立监督电话。县纪检委0912-6212904;县人社局0912-6222707;县教育局0912-6222510;县信访局0912-6213011。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米脂县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

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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